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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机动车转移业务

  事项名称:市内机动车转移业务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登记规定》。

  申请条件:七台河市(包括三区一县)有效注册期内正常状态的机动车辆发生所有权转移的。

  办理材料:

  1、《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公车单位盖章,么车本人签字);

  2、《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

  3、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个人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和暂住证,单位为《组织机构代码证》);

  4、原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个人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和暂住证,单位为《组织机构代码证》);

  5、机动来历赁证;

  6、机动车登记证书;

  7、机动车行驶证;

  8、属于解除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

  9、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提交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地点:七台河市农村公路管理站

  办理时间:3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1、22号窗口取表(取表后填写装订);

  2、检测科交验车辆;

  3、案科核档案(二楼);

  4、登记审核岗审核;

  5、牌证管理岗制证;

  6、档案管理岗复核归档。

    办理地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科   

  联系电话:0464-868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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