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变更机动车使用性质(非营运变营运,营运变营转非或出租转非)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登记规定》。
申请条件:七台河市(包括三区一县)有效注册期内正常状态的机动车辆。
办理材料:
1、《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单位车辆盖单位公章,个人车辆车主签字);
2、《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
3、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个人为居民身份证,单位为《组织机构代码证》);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机动车行驶证;
6、申请事项发生变更的证明;
7、增编或减编的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取表(取表后填写装订);
2、院内检车科确认车辆;
3、登记审核岗审核;
4、牌证管理岗制证;
5、档案管理岗复核归档。
办理地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科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64-8686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