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登记备案
办理依据:《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于1998年8月15日通过)
办理条件:
1、勘察设计单位已取得承担相应工程项目的资质证书;
2、委托和承接双方已使用国家规范合同文本签订合同。
办理材料:
1、勘察设计合同文本(一式三份);
2、工程立项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工程勘察设计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外埠勘察设计企业进入七台河市承接业务登记备案申请表。
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人送交申请材料,受理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做出受理、不受理决定。材料齐全转交给审核人进行审核;
2、审核:审核人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查。
注:请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局服务窗口办理
办理期限: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地址:市住建局
联系电话:0464-8297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