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资源税减免审批
申请条件: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纳税人。
办理材料:由纳税人提供减免税申请报告、事故灾害有相关联系部门的证明材料、反映事故、灾害的现场图片、录像、以及财政拨款和保险赔款情况。
办理流程:采取逐级上报方式,由纳税人提出减免税申请报告,基层税务机关深入企业调查核实后填报减免税申报表,经主管地税机关按规定程序,提出减免税报告,报省地方税务局审批。
办理时限:发生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的年底之前。
办理地址:各区局、县局所属分局征收大厅税务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464-8298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