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办理依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办理材料: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个体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工商户申请歇业登记表);
(2)税务部门出具完税证明;
(3)个体营业执照正副本及营业用章;
(4)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查→核准→收缴证书和印章→公告。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464-8261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