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煤炭经营资格许可
办理依据:国家发改委令第25号(2004年12月27日)
申请条件:现在只受理年检事项。
办理材料: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项目土地使用证书。
3、项目环评报告。
4、铁路安全运输装载协议书。
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人到市经委窗口领取并填写申请相关材料。受理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做出受理不受理决定。材料齐全后转交审核人审核。
2、审核人在10个工作日内对受理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查。
3、审批:审核人提出办理意见,并报审批人做出准予许可或不许可的决定。
注:请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煤调运办服务窗口咨询和受理
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市煤炭调运办
联系电话:0464-8298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