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设立
许可依据:《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
许可条件:
1、须有申请书;
2、特殊行业须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
申请材料:1、民办科研机构申请登记表;2、 人员登记表;3、申请书;
办理程序:申请单位(个人)提出申请,领取申请材料,行业主管部门、市科技局对材料进行审核,工商局办理执照。
办理期限:15天
办理地址:市科技局
联系电话:0464-8292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