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七台河市本级财政涉农资金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必要性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推进财政涉农资金信息全方位、立体式、多渠道公开,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推动优化财政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制定《七台河市本级财政涉农资金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黑办发﹝2017﹞9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财政涉农资金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18﹞27号)等文件为依据。
三、《七台河市本级财政涉农资金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适用范围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四、《七台河市本级财政涉农资金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从七个方面对我市财政涉农资金信息公开工作做出具体安排:一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实施步骤;二是公开主体;三是公开内容;四是公开范围;五是公开方式;六是公开结果运用;七是强化保障措施。
对于实施步骤。市直、各区、各乡要按照我市实施方案,同时比照省级层面公开办法,对中央、省级和本级自行安排的相关财政涉农资金及时公开。
对于公开主体。市直层面为市级财政部门和涉农项目资金管理部门,区级层面为区级财政部门和涉农项目资金管理部门,乡村层面为乡政府和行政村村委会。
对于公开内容。各级财政部门依据职责公开财政涉农资金来源和规模、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扶持范围、资金分配依据和结果、资金收到和拨付时间等信息。各级涉农项目资金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公开项目名称、项目资金申请规模及依据、项目生成及安排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招标投标、竣工验收等信息。
对于公开范围。除涉密资金和涉及个人隐私信息外,对于各级政府安排分配的与村集体、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企业及农户个人等相关的农业生产发展、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水利发展、财政专项扶贫、农业综合开发补助、农村综合改革、涉农基本建设等12类55项财政涉农专项资金及其相关信息全部纳入公开范围。
对于公开方式。各类财政涉农资金相关信息通过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和涉农项目资金管理部门网站公开的同时,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涉农资金公开相关内容的信息,主要包括政府公开网站网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