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主要依据
粮食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产业。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粮食产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是新时代粮食流通工作的重要任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意见》(国办发〔2017〕78号)精神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17〕16号),结合我市粮食产业特点,研究制定了本《实施意见》。
二、形成过程
《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由市粮食局牵头起草,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形成《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
三、主要内容
到2020年,初步建成现代化新型粮食产业体系,全市粮食优质品率提高10个百分点左右,粮食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10%左右,粮食加工转化率达到70%以上,主营业务收入过5亿元的骨干粮食企业达到2个以上,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的骨干粮食加工企业达到3个左右,稳步推进主食产业发展。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建设现代化新龙江粮食产业,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培育壮大粮食产业主体。重点是深化企业改革,龙头企业带动,形成多元主体协同发展,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
二是创新粮食产业发展方式。重点是在发展方式上要聚焦在产业链延伸、集约集聚、循环利用、推动新业态、打造名优品牌等方面,转变发展方式;
三是加快粮食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是突出本地特色,增加绿特色粮油产品供给,优化我市粮食产业结构,补齐粮食深加工薄弱的短板。推动主食产业化,满足消费者方便化、营养化、专用化、个性化需求;
四是强化落实科技创新和人才支撑。重点是科技成果的转化和科技创新企业的培育;
五是夯实粮食产业发展基础等。重点是三个体系的建设:即: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仓储物流和应急供应体系建设、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六是落实有关政策支持。加大财税扶持力度,统筹利用财政资金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建设和粮食初加工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健全金融保险支持政策,提供涉农贷款优惠、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和融资保险等政策支持;落实用地用电等优惠政策,保障重点项目用地和粮食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