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记者从市热力总公司了解到,为满足广大居民的用热需求,我市决定2017—2018 供暖季结束时间由4 月15 日零时延长至4 月29 日零时,集中供暖时间延长14 天。
市热力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盖文斌告诉记者,之所以延期停暖,是考虑到春天气温变化较大,供暖期虽然结束,但“倒春寒”现象会出现,昼夜温差较大,对于老年人影响较大,因此遵照市委、市政府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要求,决定延期供暖至4 月29 日,届时本供暖期累计将达205 天。
当天上午,记者来到大同住宅楼居民王云家中。“这些年我们这栋楼供暖一直保持挺好,尤其今年到现在还没停供,现在室内温度能达到22—23℃,真要感谢市委、市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儿啊!”王云一边摸着暖气,一边高兴地说。
据市热力总公司经理刘建民介绍,延长供暖期间,会通过电话访问、实地走访的方式询问居民室内温度,综合10 户最高温度和10 户最低温度来调节供热参数,一般室内温度维持在22℃左右。
据了解,我市2017—2018 供暖时间为2017 年10 月9 日至2018 年4 月29 日,比规定提前6 天、延后14 天。盖文斌介绍,虽然多出来的20 天供暖成本近千万元,但公司克服各种困难,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尽全力保证我市居民的用热需求。(记者赵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