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十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为做好今年政府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现就《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提出责任分工意见如下:
一、大力推进产业项目建设,强化经济转型发展基础
1、重点推进五千万元以上产业项目38个,总投资240.9亿元,年度投资69.3亿元,其中亿元以上项目27个。(市发改委负责)
2、着力培育石墨及石墨烯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加快推进宝泰隆石墨烯和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华夏锂离子电池、宏达石墨综合加工项目。(市工信委、新兴区政府、勃利县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3、大力推进矿业深度开发,重点引进战略投资者有序推进石墨资源深度开发,研究制定矿产资源开发和产业化发展规划。(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勃利县政府、新兴区政府负责)
4、加快奥瑞德蓝宝石二期项目建设,积极谋划引进三氧化二铝、钨钼材料等配套产业项目。(茄子河区政府负责)
5、加快再生资源系列项目建设进度,争取部分项目建成投产,通过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中期验收。(桃山区政府负责)
6、整合农机装备制造业资源,以勃农兴达为龙头,完善农业播种、耕作、收获等系列农机具产品体系,做大做强省级农机产业园。(市农机服务中心、勃利县政府负责)
7、立足木制品加工业集群发展,以双叶公司为牵动,积极引进小五金、外包装等上下游产业入驻木制品园区。(新兴区政府负责)
8、推进升华医疗器械项目建成投产,启动建设康草堂中药饮片、北斗生物人参加工等项目。(金沙新区负责)
9、加快煤炭资源下游链条延伸拓展,推动煤化工向石油化工转变,发展精细化工、材料化工及合成化工。(市发改委负责)
10、重点推进宝泰隆30万吨稳定轻烃、5万吨LNG及隆鹏公司清洁化学品项目建设,支持北京三聚环保公司和隆鹏公司、鲁龙公司合作,启动建设泓泰兴和勃盛两个18万吨合成氨30万吨尿素项目。(市工信委、新兴区政府、勃利县政府负责)
11、探索推行产业园区“管委会+平台公司”运作模式,支持经济开发区以发酵产业为主攻方向,积极引进工业地产开发,推进标准化厂房及供电、污水处理、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谋划建设生物发酵产业循环经济园区。(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12、盘活和清退园区内“僵尸企业”,提高园区土地利用率。(市工信委、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13、推进再生资源园区一期基础设施收尾工程,开工建设供热中心、固废中心和污水处理厂,加快园区供热管网、道路建设。(桃山区政府负责)
14、进一步扩大煤化工园区规模,搞好周边棚改腾空土地规划利用,完善园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新兴区政府、市国土局负责)
15、加速推进金沙健康产业园区建设,新增建设用地40公顷,新建1万平方米企业孵化器。(金沙新区负责)
16、打好项目“储备之冬”会战,面向发达地区和产业转移重点地区,针对与我市产业发展方向高度契合的领域,谋划一批延伸产业链条、发展精深加工、产业配套协作项目,特别是成长性好、吸纳就业能力强的项目,深入开展驻点招商、挂职招商、专业招商、以企招商。(市招商办负责)
17、设立政府性产业发展扶持基金,加大产业项目建设扶持力度。(市发改委负责)
二、加快工业优化升级,增强经济增长支撑动力
18、推进宝泰隆120万吨煤矿等矿井建设。(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市煤管局负责)
19、在稳定原煤产量基础上,稳步淘汰洗煤和焦化落后产能。鼓励龙洋焦电等焦化企业引进合作伙伴,通过资本运营、股权合作、并购重组等方式,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市工信委负责)
20、采取减免缓等措施,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针对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逐一会诊,分类处置,促进企业稳住生产,争取扭亏。“一企一策”帮助建成未投产项目及停产半停产企业搞好要素保障、市场开拓、产需对接,尽快投产复产。(市工信委负责)
21、充分发挥七矿公司在人才、技术、装备和管理等方面优势,进一步加深市矿在安全托管、矿井改造、工程建设、物业管理等方面合作。(市煤管局、市住建局、市房产局负责)
22、支持七矿公司深化改革,盘活厂办、矿办企业以及利用废旧矿山、厂房等资产开发引进转型项目,推动企业主辅分离、分兵突围。(市工信委负责)
23、加快推进110KV茄子河输变电工程及庆—鸡—林输变电工程建设,利用大唐电厂和部分企业自备电厂富余电量,以七矿公司电网为平台,积极争取用电大户和园区直供电政策支持,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市工信委、市电业局、新兴区政府、茄子河区政府、七矿电力公司负责)
24、探索建立新形式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快金融创新,保障企业融资需求。引导企业树立资本运营意识,加快推动恒益电器、德彩光电等具备条件的企业“新三板”挂牌融资。(市金融办负责)
25、用好定向减税、工业企业贷款周转金等扶持政策,支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鼓励大型企业加强与中小企业协作配套,促进中小企业加快成长,争取10户以上企业进入规模上行列。(市工信委负责)
三、深入调整农业结构,大力发展市场化农业
26、在“绿”、“特”、“名”上下功夫,引导特色农业向多村一品、多乡一业发展,打造农业特产基地。以高钙菜、蓝靛果、黑甜甜葡萄、杂豆为突破口,以绿色有机为标准加大单品突破力度,特色作物种植面积达到30万亩以上,绿色食品种植面积突破100万亩。(市农委负责)
27、加大农田水利设施投入,推进勃利县重点项目县建设,建设生态高产标准农田40万亩,新增水田4万亩。(市农委、市水务局、勃利县政府负责)
28、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扩大平欧榛子、红松坚果林等种植面积,积极发展刺五加、五味子等北药种植以及木耳、大球盖菇等食用菌栽培。(市林业局、市科技局负责)
29、精准实施畜牧业贷款贴息和补贴,促进畜牧业规模化发展,扶持大兴牧业、五方种猪加快发展,大力发展肉羊养殖,完成简州大耳羊本地化驯养,尽快形成规模养殖。(市畜牧局负责)
30、积极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市农委负责)
31、扶持发展粮食、农畜产品、林产品深加工项目,抓好意晟园玉米、金穗米业水稻、东之星高钙菜、伊鑫清真食品、九龙泉蓝靛果酒、中利黄体素等深加工项目建设,发展壮大绿色食品产业。(市农委、市畜牧局、市粮食局、市林业局、市供销社负责)
32、大力推进互联网+农业,加大“三品一标”创建力度,加强投入品监管,开工建设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结合中国供销“绿网工程”,加强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和“四星级”合作社及“三品一标”农产品全部实现可追溯。(市农委、市供销社负责)
33、建立完善乡镇级良种繁育、技术推广、农资供应等综合性服务机构,健全仓储物流、冷藏保鲜、信息金融等服务与支持体系。(市农委、市畜牧局负责)
34、集中打造“东北老勃”、“忍冬小子”、“三胜杂粮”等具有明显地域特征的农产品品牌,增强品牌影响力。(市农委负责)
四、提升三产层次水平,积极拓展经济增长空间
35、推进区域商贸流通一体化,完成中国供销商贸博览城项目一期、开工建设项目二期,推动鑫达源物流公路货运枢纽项目投入运行,启动黑龙江东部物流基地项目前期工作。(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交通局负责)
36、引导传统商贸企业错位经营、跨界营销,推动线上线下结合,满足不同层次消费需求。(市商务局负责)
37、增加荣盛达海关监管场所商检职能,为外贸进出口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扶持宏泰松果、盛昌蔬菜、华璞木业等有基础、有潜力的企业不断开拓国外市场。(市商务局负责)
38、积极创建省级电商示范基地,充分发挥各电商产业园、创客空间的集聚和孵化作用,引导创业者和工商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创意、设计、包装、融资、物流等软硬件设施,加快推进工商银行“融e购”平台建设。(市商务局负责)
39、积极引进全国知名龙头电商,谋划实施蜂巢电子商务生态园项目,加深与阿里巴巴、京东等知名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合作,支持地方电商平台做大做强,率先在绿色食品、地方特产领域取得突破,电商交易额突破4亿元。(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农委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40、以信息惠民工程为牵动,结合“互联网+”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大数据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提升宽带网络和4G网络覆盖面和服务水平,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加快城市智能化管理步伐。(市发改委、市工信委负责)
41、加快推进万景集团石龙山国家森林公园项目建设进度,发展“候鸟式养老”产业;完善西大圈国家森林公园旅游道路、游客中心等设施建设,争创4A级旅游景区。(市外侨旅游局、茄子河区政府、勃利县政府负责)
42、积极做好桃山湖国家湿地公园景区综合规划。(市林业局、规划局负责)
43、谋划桃山湖整体开发。(市规划局、市外侨旅游局负责)
44、扩大居民服务性消费,加快发展健康养老、家政服务、休闲健身等服务业;提高生产性服务业水平,积极发展现代金融、商务咨询、服务外包、专业技术等现代服务业。(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金融办负责)
五、扎实办好民生实事,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福祉
45、完成煤矿棚改房后续分配安置工作,进一步完善如意家园配套商服载体等公共服务设施。(市棚改办、各区政府负责)
46、续建4421套采沉区棚户区保障房,新建1081套,完成16607套货币化安置。(市棚改办负责)
47、新建续建林苑之星417套公租房。(市房产局负责)
48、实施暖房子工程32万平方米。(市住建局负责)
49、更加关注低保、低收入群众等困难群体,加强低保及低收入群体帮扶及动态化管理,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市民政局、市残联负责)
50、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推进医疗保险“三保合一”,扩大新农合大病保险,启动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市直财政供养单位工作人员工伤保险。(市人社局、市卫计委负责)
51、加强特殊群体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市失能失智老人养护院医养结合示范院建设,完成社会福利院改扩建。(市民政局负责)
52、完成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市卫计委、市残联负责)
53、开工建设勃利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勃利县政府负责)
54、搬迁市特殊教育学校。(市教育局负责)
55、落实好降低准入、先照后证、创业培训、融资担保、提高服务效率等优惠政策,激发群众创业创新活力和潜能。利用腾退办公楼和闲置厂房,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推动返乡农民工、大学生、复转军人、下岗失业职工以及有劳动能力残疾人等群体创业就业。鼓励居家创业就业,吸纳更多从业人员。(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56、支持七矿公司组织化分流富余人员,加强就业信息发布和就业岗位对接,通过公益岗位、煤矿托管、产业吸纳等途径,促进更多的人员分流就业。(市人社局、市煤管局负责)
57、加强劳动监察联合执法,建立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制度,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市人社局负责)
58、完成职业技师学院幼儿教育实训中心、市一中艺体馆及运动场、岚峰中学教学楼项目建设,翻建扩建市第六小学、勃利新起小学教学楼,开工建设茄子河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吉兴中心小学、大四站镇中心幼儿园等教学楼及附属设施,茄子河区、勃利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市职业技师学院、市教育局、勃利县政府、新兴区政府、茄子河区政府负责)
59、抓好市人民医院整体升级改造和功能完善,推进规范化临床培养基地建设,完成勃利县人民医院内科楼、茄子河医院等续建工程。(市卫计委、勃利县政府、茄子河区政府负责)
60、推动医疗资源向基层倾斜,完成红旗镇、杏树乡、青山乡、永恒乡4个乡镇卫生院建设,新建茄子河区、新兴区疾控中心和新兴区新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卫计委、勃利县政府、新兴区政府、茄子河区政府负责)
61、推进卫生计生信息化升级改造,稳固提升医联体建设水平,推行双向转诊、“慢病”分级诊疗模式。加大疾病防控力度,健全卫生应急处置机制,全方位开展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市卫计委、各县区政府、七矿公司负责)
62、巩固短道速滑竞技体育优势,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创办短道速滑特色学校,积极开展“百万青少年上冰雪”活动。加强体育中心运营管理,承办更多体育赛事。(市体育局负责)
63、深入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免费开放公益性场馆,开工建设市文化中心,继续完善社区、乡村等文化设施,新建12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市文广新局负责)
64、改建完善电视发射塔发射台。(市广播电视台负责)
65、全面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程,逐步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完成标准线以下贫困人口调查统计工作,建立扶贫台账,对贫困人口实行分类扶持。(市农委、市扶贫办、各县区政府负责)
66、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引导农民创业带动致富;巩固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符合政策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健全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市农委、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妇联、市残联负责)
67、按照先易后难,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对口推进实施勃利县14个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市农委、勃利县政府负责)
六、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大力提升城市承载功能
68、加快推进城市供水工程建设,确保隧洞主体工程贯通、管线工程竣工。(市供水办负责)
69、完成净水厂工艺、设备、厂房更新改造及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实行工业用水和生活用水分供。(市供排水总公司负责)
70、实施雨污分流工程,建设雨水管网3.6公里。(市城管局负责)
71、推进原七矿供热区域老旧供热管网改造,新建续建供热管网9.5公里。(市供热总公司负责)
72、开工建设中燃公司天然气总站,完成北控集团与七矿煤气公司交接。(市城管局、七矿公司负责)
73、加快推动牡佳客运专线前期工作,确保如期开工建设。(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交通局、市规划局、勃利县政府负责)
74、完成城市西环路续建工程。(市交通局负责)
75、推进建设大同街东延二期工程。(市城管局、市征收办、茄子河区政府、市棚改办负责)
76、改造阿尔乔姆路等老旧街路。(市城管局、市园林局负责)
77、新建北岸新城一级客运站,金沙客运站工程建成投入使用,更新新能源公交车辆40台。(市交通局负责)
78、严格执行国家园林城市绿地规划标准,推动园林绿化改造升级,续建南出口绿化二期工程,新建学子园绿化项目,增加小区庭院、公园广场、城市街路等点式绿化景观。(市园林局负责)
79、加强路灯盲点区域建设,主城区背街巷路、居民小区等实现全覆盖。(市城管局负责)
80、进一步理顺弃管楼管理体制,建立市区两级小区物业管理应急基金,解决困扰居民生活难题。(市房产局、各区政府负责)
81、坚持“六化一考”机制,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加强商圈周边、背街巷路、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和住宅小区公共空间管理,做好冬季清冰雪工作。(市城管局、市房产局和各区政府负责)
82、继续推进“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整治燃煤污染、工业污染和生活污染,淘汰全部到期黄标车。(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交警支队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83、制定并积极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水源地保护。(市环保局负责)
84、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市水务局负责)
85、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开展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专项行动,全面推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86、积极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确保完成年度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市环保局负责)
87、启动市节能监察中心,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执法监察,万元GDP能耗下降4%。(市发改委负责)
88、新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6处,改造50处。(市水务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89、抓好乡村路网建设,推进万建路、七密路等9条农村公路改造。(市交通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90、加强乡村环境整治,实施村内街路硬化、绿化、亮化,做好垃圾清运和街道保洁。整治农业污染,引导和鼓励农民减少农药、化肥、除草剂施用,推进秸秆等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市农委、市环保局、市精神文明办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七、突出抓好安全生产,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91、继续加强煤矿分类监管和井下24小时旁站式监管,加强瓦斯、水患等重点环节管理,持续开展“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加强煤管、安监、公安、监察、供电等部门综合执法,坚决遏制和严厉打击煤矿违法违规开采行为。(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安监局、市煤管局、市国土局、市电业局、七矿电力公司负责)
92、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做好煤矿企业整治整合、兼并重组、证照办理、安全托管、改造升级等后续工作。(市煤管局负责)
93、加强各行业各领域安全体系建设,继续实施安全责任区及安全班组建设,探索推动乡镇级安全综合管理。(市安监局负责)
94、启动黑龙江省东部煤化工应急救援基地一期工程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市安监局负责)
95、开展食品安全城创建,完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完成市检验检测与认证中心项目建设。(市食药监局负责)
96、强化各行业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危险化学品、食品药品、消防、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等安全。(市安委办、市消委办、市交委办、市食安委办负责)
97、深入推进“平安七台河”建设,积极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平安家园”和居民小区视频监控系统补点建设,深化城乡社区警务工作,实施“五位一体”巡逻联动执勤模式,提高街面见警率,保持对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市公安局负责)
98、强化社区矫正工作,严密重点人员管控,全面加强寄递物流、危爆物品安全管理,突出抓好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负责)
99、大力推行网上信访,畅通信访渠道,完善社会矛盾预警调处化解机制,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坚持市级领导定期接访、疑难信访问题综合评议制度,推动合理诉求依法解决;落实诉访分离制度,依法惩治信访活动中违法行为。(市信访办负责)
100、加快诚信体系建设步伐,严厉打击违约失信行为。(市工信委负责)
八、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101、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市、区级财税分配机制,保证事权财权相匹配。(市财政局负责)
102、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
103、做好政府债务置换工作,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体制。构建多元化融资体系,盘活政府优良资产,推动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融合。(市财政局、市城投公司负责)
104、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市政设施、公共服务等项目建设,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改革。(市财政局负责)
105、继续推进招投标体制改革,整合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负责)
106、加快农村土地确权改革,推进84个行政村土地确权工作。完成红光村、东胜村和万宝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规范农业专业合作社建设,引导合作社向“联合社”发展,鼓励农民带地入社。建立土地流转交易平台,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探索扩大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贷款,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和互助合作保险,实现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市农委、市国土局、市金融办负责)
107、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探索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建立精细化管理和考核评价机制。启动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市卫计委负责)
108、统筹义务教育人才资源均衡配置,开展校长、教师交流改革试点,继续推进初中升学考试改革和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市教育局负责)
109、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市编办负责)
110、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市财政局负责)
111、稳妥实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市人社局负责)
112、全面推行机关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市财政局负责)
113、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行居住证制度,全面放开落户限制,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市公安局负责)
114、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适时启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优化发展空间布局,确定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市环保局负责)
115、有序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完善国有森林资源资产管理制度。(市林业局负责)
九、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116、深入践行“三严三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持续开展“庸懒散浮”专项治理,加大对基层单位工作人员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整治力度,突出解决好“不一次告知”、“门好进、脸好看,事还是难办”、“下梗阻”等问题。(市监察局负责)
117、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坚持零距离接触、零关系办事、零利益服务、零障碍入驻“四个零”工作机制,全力服务项目引进和企业发展。强化企业投诉服务中心作用,严厉查处破坏发展环境典型案件。(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企业投诉服务中心负责)
118、认真落实“宁静工作日”制度,严禁随意入企检查,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市法制办负责)
119、继续弘扬求真务实、敢于担当的工作作风,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市政府办负责)
120、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专家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集体决策、后评估以及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推动行政决策民主化、制度化、科学化。(市政府办、市法制办负责)
12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快推进综合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杜绝执法不严不公现象。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各级政府和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合法性监督作用,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性。(市法制办负责)
122、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和规范“中介服务”机构,认真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进一步落实利民便民要求,简化行政公共服务流程,砍掉一切无法律依据的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市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
123、建立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面落实重点产业项目领办代办制,提供全过程全方位服务。严格落实窗口部门“无间断”办事制度,推动网上政务服务中心高效运转,全力提升政府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
124、深入推进“企事厂办”。(市工信委负责)
125、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贯彻落实,全面加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对违法违纪和腐败行为“零容忍”,坚决予以查处。(市监察局负责)
126、加强公共资金、国有资产资源监管,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市审计局负责)
127、改革政府采购监管与操作机制,政府性资金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范畴。(市财政局负责)
128、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保障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市政府办负责)
129、落实好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规范权力使用和运行程序。(市法制办、市编办负责)
130、认真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积极回应群众呼声和社会关切,进一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政府形象。(市政府办负责)
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推进落实,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排名在前为主责部门,其他为责任部门。各主责部门和责任部门分别于每季度末前将工作落实情况报送市政府督查室(联系人:毕超,联系电话:0464—8261188;电子邮箱:dbs8261149@163.com)。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