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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七政发〔2016〕3号)

七政发〔2016〕3号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关于

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和《黑龙江省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黑政发〔2015〕37号)要求,市政府决定自2016年起全面建立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统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一)具有七台河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信息已录入黑龙江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系统基础信息数据库(省级残联数据库)的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

  (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

  (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二、补贴标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同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随着经济水平发展适时提高补贴标准。

  三、资金筹集和管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由市、区(县)同级财政负担。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由市、区(县)从本级安排的低保资金中解决。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由市、区(县)同级财政解决。为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实,加大福彩公益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统筹使用力度,将补贴资金足额纳入财政预算;要切实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专账核算。

  四、政策衔接

  (一)低保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二)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

  (三)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四)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五)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

  五、申请、审批及发放程序

  (一)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原则上由残疾人本人提出申请,特殊情况可由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代为办理申请事宜。

  残疾人本人申请:残疾人填写《七台河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附后)或《七台河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附后),向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取消街道办事处的向新社区提出申请)

  委托申请:残疾人由于生活不能自理等原因委托他人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的,由委托人代为填写《审批表》,须由残疾人本人利用指纹签押和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或代办人员签字后,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取消街道办事处的向新社区提出申请)

  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时需要提供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残疾人还需提供低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审批。乡镇政府(街道或社区)负责对申请残疾人补贴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材料转送区(县)级残联进行审核。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区(县)级民政局审定,区(县)级民政局和残联要联合入户核实。区(县)级民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审批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的时限为20个工作日。

  (三)发放。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各区(县)民政局在困难残疾人原有低保金基础上加发80元,按月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各区(县)残联每月形成发放数据,报各区(县)民政局通过金融机构按月发放。

  2016年1月1日前录入黑龙江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系统基础信息数据库(省级残疾数据库)的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2016年1月1日起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016年1月1日后录入的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

  六、部门职责

  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职责,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与相关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制度有机衔接。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保障力度,足额安排补助资金及相关工作经费,及时拨付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顺利实施。各级残联组织要及时掌握残疾人需求,严格残疾人证发放管理,配合民政部门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相关审核工作,具体负责残疾人证有效性和重度残疾条件的认定工作,提供残疾人信息数据支持,保证原有残疾人福利政策补贴对象相关信息数据顺利对接和残疾人福利补贴政策的延续性。各级财政、审计、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防止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出现挤占、挪用、套取等违法违规现象。民政、残联工作人员要充分考虑残疾人获取信息的特殊要求和实际困难,采用灵活多样形式进行宣传,切实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解释工作,协助残疾人便捷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做好其他残疾人教育疏导工作,防止盲目攀比、影响稳定。

  附件:1.七台河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

          2.七台河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9日

附件1.七台河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七台河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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