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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七台河市六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通知(七政发〔2017〕7号)

七政发〔2017〕7号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关于

公布七台河市六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更好地管理、保护、研究、利用和传承我市历史文物,现将我市六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公布如下:

  一、神龙山遗址群

  神龙山遗址群位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金沙新区第五农业作业区南侧,倭肯河北岸,属丘陵漫岗地带,分布在四座丘陵漫岗上。经普查队调查初步确定为汉—南北朝时期遗址群。地理坐标为北纬45°53′49.0"—45°54′25.6";东经131°10′76.8"—131°12′65.8",海拔高度为212—235米。神龙山遗址群东西长约3500米,南北宽约1200米,分布面积约4,200,000平方米。遗址群由神龙山城址、神龙山东城址、神龙山西一号遗址、神龙山西二号遗址、神龙山西三号遗址、神龙山西四号遗址组成。神龙山遗址群东至道路工地半截河,南至倭肯河,西至耕地,北至种畜场五队。整个遗址群地表坑约173个,多呈圆形,直径为6—15米,每个地表坑内均采集到手制夹砂黄褐色陶器残片,纹饰有凹弦纹,山坡耕地内随处可见经雨水冲刷裸露在地表上的陶器残片。

  为了切实地对遗址进行保护,遗址外侧边缘5米以内为特别保护区,以特别保护区外延10米为重点保护区,以重点保护区外延20米为一般保护区,以一般保护区外延1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二、宏图西山二号城址

  宏图西山二号城址位于七台河市勃利县小五站镇宏图村西约150米山岗上,汉—南北朝时期,用途为生活居住。城址西邻一条农耕路,北邻农田,东有一块农田,南为松林,城址位于松林中。城址由一个土城及65个地表坑组成,分布面积约28000平方米。土城平面基本呈圆形,直径约37米,城垣为掘土堆筑,外侧高约1.2米,内侧高0.5—1米,基宽约8米,东南方向有门址,门道宽约4米。城内有地表坑3个,呈圆形,直径5--8米,深约0.5。城址四周分布地表坑62个,基本呈圆形,直径约7—14米,深约0.5—1米。地表采集到手制夹砂黄褐色陶片。

  为了切实地对遗址进行保护,遗址外侧边缘5米以内为特别保护区,以特别保护区外延10米为重点保护区,以重点保护区外延20米为一般保护区,以一般保护区外延1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三、通天城址

  通天城址位于七台河市勃利县勃利镇荣兴村西南通天屯车站北约500米的山梁上。西临牡丹江至佳木斯铁路线,东坡下为向北流淌的碾子河上游支流,城址上及四周均植有人工松林。城址平面呈椭圆形,南北长约30米,东西宽约28米,门址在东侧,宽约4米,门前土筑缓台长约11米。城垣为掘土堆筑,城垣西侧最高处高约3米,城垣下有一圈排水沟,宽约1.5米,深约0.5米。城内无坑,城外四周分布有地表坑62个,主要分布在城址东侧,平面呈不规则方形或圆形,直径或边长5—12米,深约0.3—1米,分布面积约15000平方米。东坡上距城址约60米处有一道似人工修筑的土楞,地表坑在土楞圈内。地表陶片稀疏,采集到手制夹砂黄褐色陶片。

  为了切实地对遗址进行保护,遗址外侧边缘5米以内为特别保护区,以特别保护区外延10米为重点保护区,以重点保护区外延20米为一般保护区,以一般保护区外延1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四、驼峰南城址

  驼峰南城址位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小五站镇宏图村驼峰屯南300米处的山坡顶部,东西两侧为耕地,北为山坡,坡上栽有松树和自生的矮棵灌木,南有一片人工松树林。城址平面略呈圆形,周长149米,城垣为掘土堆筑,外侧高约4米,东侧有一门址,门道宽4米,门前土筑缓台长约6米。城内有1地表坑,呈圆形,直径约8米,深约2米,城外西北往东到西南的耕地和树林中分布地表坑54个,基本呈圆形,直径约3—12米,深约0.3—0.5米,分布面积约24600平方米。地表采集到石磨盘、石磨棒残段、打砸器、手制夹砂黄褐色陶片,有口沿、器底等,素面,器形似为罐、碗等。

  为了切实的对遗址进行保护,遗址外侧边缘5米以内为特别保护区,以特别保护区外延10米为重点保护区,以重点保护区外延20米为一般保护区,以一般保护区外延1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五、横头山抗联密营

  横头山抗联密营位于七台河市桃山区茄子河林业检查站西南约3.7公里横头山南坡山脚下树林中。遗址东侧距山道约5.9米,南侧约10米为一片荒地,西、北侧为树林,面积约980平方米。密营依山而建,东西走向水平排列7个地窨子,均呈长方形,上方均有排水沟。其中一、三、五号地窨子内有取暖用的地炕,地表遗留痕迹明显。地窨子面积从21平方米到45.75平方米不等,其中一号地窨子保存较好,面积约32平方米,深约1.7米,内有取暖用的火炕东西长约11.6米,高约0.4米,东侧有一门址,门道宽约0.9米。地表采集到扒锯子、红砖、石板等标本。

  为了切实地对遗址进行保护,遗址外侧边缘5米以内为特别保护区,以特别保护区外延10米为重点保护区,以重点保护区外延20米为一般保护区,以一般保护区外延1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六、鸡冠砬子抗联密营

  鸡冠砬子抗联密营位于七台河市勃利县小五站镇大义村西南东方红林场场部西南约5700米鸡冠砬子沟西北侧山坡上,南临山路,遗址分布在山坡密林中。在大山深处的一道大山谷里,连绵200余米山谷北侧朝向东南的山坡上,分布半地穴式宿营址18个,呈不规则长方形,长约6—8米,宽约3—4米,深约2.5米。山脚下有马厩1个,依山脚切3米高断面搭建,长条形,东西长25米,南北宽3.5米。营址具体分布情况是:在从东侧进入到密营区山坡下半部,上下不规则排有4个营址;从此处向西约80米山坡下半部分,有一道纵向深约4米的大壕沟,在距山下约30余米处的沟两侧对应各有1个营址,营址门向壕沟,出入利用壕沟这个天然通道,出壕沟下口往左拐山脚下为马厩。从这里顺山边向西约100米处,另外一条较长的壕沟两边直到上半山腰不均匀分布营址12个,营址门向壕沟,从壕沟里进入室内,壕沟成天然通道,隐蔽性极好。营址总分布面积约41500平方米。

  为了切实地对遗址进行保护,遗址外侧边缘5米以内为特别保护区,以特别保护区外延10米为重点保护区,以重点保护区外延20米为一般保护区,以一般保护区外延1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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