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春,男,汉族,1962年9月生,河南商丘人,九三社员,1984年5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现任七台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九三学社市委主委。
1984.05-1984.12 中国人民银行七台河分行会计员
1984.12-1991.04 中国工商银行七台河新兴支行会计员
(其间:1986.09—1989.07在七台河广播电视大学大专班金融专业学习)
1991.04-1996.03 中国工商银行七台河新兴支行出纳股股长
1996.03-1997.03 中国工商银行七台河新兴支行储蓄股股长
1997.03-2002.10 中国工商银行七台河新兴支行工会主席
(其间:1999.09—2001.07在黑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货币银行学专业本科班学习)
2002.10-2004.03 中国工商银行七台河新兴支行工会主席、七台河市新兴区政协
副主席(副处级)
2004.03-2006.05 中国工商银行七台河新兴支行副行长、七台河市新兴区政协副主席
2006.05-2009.12 中国工商银行七台河新兴支行副行长、七台河市新兴区政协副
主席、九三学社七台河支社副主任
2009.12-2011.10 新兴区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市委副主委兼秘书长
(其间:2012.08当选九三学社黑龙江省委第七届委员)
2011.10-2014.01 九三学社市委副主委兼秘书长
(其间:2012.03—2015.01 在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
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14.01-2015.05 七台河市政协副秘书长、九三学社市委副主委兼秘书长(正处级)
2015.05-2016.08 七台河市政协副秘书长、九三学社市委副主委
2016.08-2017.01 七台河市政协副秘书长、九三学社市委主委
2017.01- 七台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九三学社市委主委
工作分工:
主管农业林业和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