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在公园内“摆摊设点、行乞算命、兜售物品、乱搭棚架”、“携带犬类(导盲犬除外)或其他具有攻击性的宠物以及可能对游人造成伤害、惊吓的动物入园”、禁止“骑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玩轮滑和打陀螺、甩鞭子等可能损坏公共设施、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妨碍他人正常游园休闲的活动”、禁止“毁林毁草开荒、种植瓜果蔬菜”、禁止“放生动物、放牧畜禽、捕捉伤害野生动物”等。这些过去群众反响很大,但公园管理部门没有执法依据的大老难问题,此次全部被列为禁止行为。以前,执法部门对这些行为只能劝阻,有的非但不听,还辱骂殴打管理人员,8月8日开始,就可以依法进行处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