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份出台的《七台河市产业扶持资金实施暂行办法》明确扶持对象为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000 万元的产业项目,将一些固定资产投资虽然少,但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大、经济效益好、财税贡献多的产业项目框在外边;一些没有固定资产投资,但总部设在七台河,税收缴纳在七台河的产业项目也被框在外边,这严重影响了企业在我市投资发展的积极性。为弥补现行招商扶持政策的欠缺和不足,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年初以来,市招商办在充分调研、借鉴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七台河市招商引资奖励扶持暂行办法》,作为现行招商奖励扶持政策的补充,实现了招商项目扶持由注重投资规模向规模财税并重转变。该暂行办法自4 月份下发以来,市招商办利用各种机会对外商宣讲,引起很多外商的重视。
目前,总部企业黑龙江龙利再生资源公司已成功落户我市;销售额20亿元的海南龙利国际贸易公司正在办理总部落户手续;年销售额10亿元的中国九药网、年销售客6亿元的e购车正在洽谈在我市设立总部;1家企业拟将科研中心设在我市。(闫玉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