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商事审判工作情况进行通报。七台河市电视台、七台河市人民广播电台、七台河日报社参加发布会并进行相关报导。
2017年以来,七台河市中级法院受理的271件商事案件全部通过推行商事审判改革,“瘦身”庭审,提高了审判质效促进司法资源合理分配,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提升了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案件结案率达98.39%。
七台河中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鲁乡宁通报:七台河市中级法院进一步推进商事审判改革,尝试“庭审要素前移,简化庭审程序”的审判方式,通过强化庭前准备,充分发挥审前会议在进行证据交换、明确争议焦点、促进和解等方面的功能和作用,保证庭审能集中、高效地审理案件争议的焦点问题,大大提高审判质效。
推行要素式审判。对于法律关系简单、案件类型明确的案件,针对案件的不同特点,根据法律规范构成要件和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制定《起诉(应诉)要素表》并提前送达当事人,方便当事人了解法庭调查重点,便于庭审聚集争议焦点,保证庭审活动重点突出,提高庭审效率。
强化庭前会议功能。对于疑难复杂案件,作好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充分发挥庭前会议的功能,将原来庭审环节中的一些审判工作前移,进一步简化庭审程序,提高庭审的效率和针对性。
简化部分庭审环节。在充分保证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情况下,对庭前准备时已经告知了当事人权利义务、组织了证据交换、明确了争议焦点的案件,庭审时可以不再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对无争议的事实、证据不再进行举证、质证,简化有关庭审环节;对于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的案件,合议庭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并征得当事人同意,可以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合并进行,提高庭审效率。
发挥庭前调解作用。对于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当事人愿意调解的案件,充分利用已建立的基层民调组织、行业协会内设调解机构等各种联动调解机制,组织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减少进入开庭审判的案件数量,缩短案件审理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