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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七台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办发23号)

 时间:2015-07-28    来源:

七政办发〔2015〕23号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2015年七台河市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现将《2015年七台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4日

 

2015年七台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2015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进一步深化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满足社会对政府信息需求,回应公众关切,提高政府公信力和透明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我市经济转型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坚持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一般公开和重点公开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外的政府信息都必须公开的原则。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推进市、县(区)政府及其部门行政权力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的公开。推进行政审批依据、条件、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公开。(市政府办牵头落实,市编办等单位配合)

  2.推进财政信息公开。

  做好市、县(区)政府及其部门预决算公开,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对“三公”经费公开要说明经费增减变化原因。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确保全过程信息公开。(市财政局牵头落实)

  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发布审计结果公告的同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整改情况,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 (市审计局牵头落实)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公开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等信息,重点公开棚户区改造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建立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推进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细化矿业权审批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市国土局牵头落实)

  做好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同时做好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推进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的进展情况。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补偿方案、补偿标准和补偿结果。 (市住建局牵头落实)

  4.推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公开。

  对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政府投资千万元以上项目,进行审批、核准、项目招投标、资金管理、验收等信息公开。公开优化发展环境、放开准入领域、公平参与公共资源项目竞争,培育和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加快发展方面的信息。(市发改委牵头落实)

  推进公路建设规划、方案、招投标、资金使用、施工、审计等全过程信息公开。做好七桦公路朝阳桥至北岸新城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落实)

  5.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做好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分班等信息公开工作。(市教育局牵头落实)

  做好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定期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等信息。推进就业信息公开,公开促进就业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以及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管理和审批信息。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公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面信息。(市人社局牵头落实)

  公开社会救助信息,重点是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实行救助实施过程公开,加大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公开力度。 (市民政局牵头落实)

  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推动各类医疗机构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加大对医疗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公开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扩大省内异地就医试点工作范围的信息。对法定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行公开。公开公立医院改革、改制和经营信息。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新政策、新情况信息。(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分别牵头落实)

  6.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对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公开。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批复文件等信息,对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对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公开。对经调查核实的公众对环境问题或者对企业污染环境的信访、投诉案件及其处理情况,对超标排污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名单和处理整改情况进行公开。对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或者事件的、拒不执行已生效的环境行政处罚决定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名单进行公开。对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应对措施和调查结果。 (市环保局牵头落实)

  7.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对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信息、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典型案件,以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药品监督抽验信息公开。公开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建设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建立健全源头可追溯方面的信息公开制度,确保绿色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阳光运行。 (市食药监局牵头落实)

  8.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

  主动公开事故调查处理信息(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除外),建立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加大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性质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和可能酿成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隐患曝光力度。(市安监局牵头落实)

  公开煤炭生产开发规划和安全生产标准。做好对煤矿违规行为的现场处理或处罚信息公开,重点公开处罚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推进全市煤矿“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工作的信息公开。加大煤矿改扩建项目核准、初步设计审查和主体工程竣工验收,以及审批矿井的关闭和报废尤其是小煤矿关停信息的公开力度。公开煤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考核信息。(市煤管局牵头落实)

  以上牵头落实单位需按月向市政府办上报相关信息,市政府办已在市政府网站中设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并注明责任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布重点领域相关信息,同时将不定期对各负责落实单位上报信息是否及时和质量情况进行通报,切实推进我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二)推进其他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农林畜牧水利信息公开。

  加强新建30栋标准化育秧大棚、1个智能化催芽车间的信息公开。扩大化肥、农药市场销售、经营、价格等环节的信息公开范围。加大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市农委牵头落实)

  公开畜产品及饲料集市价格监测数据、季度生鲜乳交易参考价格等方面信息。(市畜牧兽医局牵头落实)

  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工作的信息公开力度。公开2015年新增造林1000亩的信息。(市林业局牵头落实)

  公开倭肯河治理、铁山乡四新村3000亩旱田节水增粮行动、泥鳅河灌区1万亩水田节水增粮行动的建设进度信息。推进桃山水库二期工程、汪清水库、九龙水库等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市水务局牵头落实)

  2.推进文化体育信息公开。

  推进文化机构信息公开。公开第二批26个中心村文化设施建设相关信息。公开查处严重违规出版物和重大违法违规出版活动信息。(市文广新局牵头落实)

  推动全市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的设置与重点布局的规划信息公开。推进体育彩票发行管理尤其是体育彩票销售、收支情况公开。(市体育局牵头落实)

  3.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对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查处结果等信息进行公开。对社会团体的管理办法、服务、收费等事项公开。对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收费标准进行公开。推动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包括社会捐款项目、数额、使用情况。(市民政局牵头落实)

  4.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公开政府管理的涉企收费项目、依据、数额。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政策性信息公开。加大对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公开力度,并公开查处结果。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收费标准调整时,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调整原因、标准、执行期限等信息。公共事业及公益服务项目成本监审、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制定、价格监督检查等监管信息公开。(市物价局牵头落实)

  5.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政处罚信息、红盾护农行动信息、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信息。对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专项整治,特别是处理质量安全事故等方面信息要加大公开力度,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主要违法事实、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对特种设备安全和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名牌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培育信息公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落实)

  6.推进经贸流通统计信息公开。

  公开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侧重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的信息。(市工信委牵头落实)

  加强大型商贸流通项目建设信息公开力度,做好仓储、货代、联运、快递,以及集装箱和冷链物流等现代物流业的信息公开。公开农产品批发市场方面的信息。(市商务局牵头落实)

  公开粮食收购质价政策及市场价格等信息。(市粮食局牵头落实)

  推进旅游项目、不同产品组合、推介营销、服务承诺、项目价格、投诉结果公开。做好夏季石龙山、西大圈等旅游信息公开。 (市外事侨务旅游局牵头落实)

  公开周期性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以及全市经济社会专项调查、统计信息。(市统计局牵头落实)

  7.推进公安司法信访信息公开。

  重点围绕深化“平安七台河 ”建设,做好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信息公开。公开全市公安机关科学技术工作及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的管理信息。(市公安局牵头落实)

  做好法治宣传和法律援助信息公开工作。(市司法局牵头落实)

  8.推进科技管理信息公开。建立建全科技计划项目信息公开制度,推进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等项目立项信息公开。(市科技局牵头落实)

  9.推进行政管理领域信息公开。

  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等会议确定的重要事项信息。加快文件运转流程,做好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市政府文件、规范性文件、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公开。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前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过程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决策公开化、民主化。做好市政府领导公务活动信息公开。做好《市政府工作报告》公开工作,探索建立公开市政府领导在政府全体会议讲话、重要讲话和重要文章的公开机制。做好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调研报告的公开工作。(市政府办牵头落实)

  公开市政府立法工作信息。加大行政复议工作公开力度。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市法制办牵头落实)

  (三)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立案、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制度规范。拓展当面提交、传真、邮箱、网站在线申请等方式,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予以答复。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均应当说明理由;对不同意公开的情况,要明确告知救济途径,切实提高答复威信,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严禁出现依申请公开答复不及时、没有依据、不规范的问题,尽量减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纠错案例。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5年7月底前)。

  各区(县)政府、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深入学习《要点》精神,准确把握工作重点,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措施。

  (二)实施阶段(2015年7月至11月)。

  各区(县)政府、各单位要利用网站、报纸、电台、电视台等载体,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总结阶段(2015年12月20日前)。

  各区(县)政府、各单位要把落实情况于2015年12月20日前报市政府办,并注意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便于指导今后工作。

  (四)验收阶段(2016年1月底前)。

  市政府办将结合全年工作目标检查,适时对市直各单位特别是重点领域落实部门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通报结果。

  五、有关要求

  (一)做好主动公开工作。要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主体、时限、程序和方式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二)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公开时效。各区、县政府,各部门要按《方案》要求,确定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部门方案要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和公开时限,把任务落实到人。

  (三)用好载体,加大工作力度。各区、县政府,各部门要加强本单位网站的建设和管理,设专人对网站内容进行维护和更新,按照我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页面设置,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本单位政务公开栏目,确保相关信息更新及时,方便群众查阅,把网站打造成为信息发布的第一平台。

  要利用新闻媒体发布信息,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政务服务中心传播信息的作用,积极探索建立政务微博、微信发布政府信息。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不定期对重大事件发布信息。充分利用单位公众信息栏、电子屏、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四)做好信息公开统计报送和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统计工作要求,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发布。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

  (五)加强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从机构、人员、经费上予以保障。主要领导要关心过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提高政府公信力,确保公众知情权。

  各区、县政府,各单位要将方案落实情况纳入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市政府办公室在适当时候将对本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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